发布时间:2025-10-16 23:47:59    次浏览
明日话题:离职职工举报公司未足额缴社保,要求补缴,想法能得到支持吗?王先生是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后从该公司离职。2015年10月16日,他向上海市徐汇区人保局投诉举报,称公司未按照第三人工资实际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该公司依法为其补缴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的社会保险费。徐汇区人保局随后启动了相关调查处理程序,并对该网络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为王先生补缴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费。该网络公司不服,向上海市人保局申请行政复议。今年6月17日,上海市人保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徐汇区人保局的行政行为。为此,网络公司向法院起诉称,曾与王先生有口头约定,按照上海市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并以此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这样的约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约定经过职工自己同意,公司并未强迫王先生接受。因此,被诉行政处理决定和被诉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但王先生对口头约定一说表示否定。被告徐汇区人保局辩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原告的法定义务,原告没有为其员工按照实际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实是明确的,被告徐汇区人保局作出的被诉行政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被告上海市人保局辩称,其具有作出被诉复议决定的职权,且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听众朋友,王先生的诉求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欢迎收听参与10月19日《说法时间》话题讨论。节目播出频率:陕西新闻广播Am693 Fm106.6播出时间:中午12点—13点;热线电话:029—85229491 85229492搜索订阅号“说法时间”四个汉字或说法时间拼音全拼添加好友参与节目互动。今日话题:机票上“一字之差”造成的损失,谁来赔?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薛燕律师律师观点1、邹女士通过旅游网站订票时,如果是第三方录入造成错误,那么邹女士可以向第三方主张赔偿责任,但如果不是第三方的责任,邹女士则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2、对于行李托运问题,本案中,航空公司作为航空承运人有义务告知邹女士行李收运及流转情况,并且应当在邹女士重新办理登机手续后对托运行李做出妥善安排或情况说明,所以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应当由航空公司来承担。-----法律知识趣味竞答-----今日微信答题能手:皇天不负老实人想了解更多节目内容可以关注“说法时间”官方微信公众号。1、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更多资讯;2、 点击正文上方的“说法时间”加入我们,或搜索“说法时间”关注我们;3、 点击屏幕右上方图标将本内容分享到朋友圈。